好的東西是經過眾人之手雕塑而美~如未有特別註明~請隨意取用~蝶蛹有些也是向好友取得~如有意見請告知~定當取消~祝隨緣!

綠色恐怖的到來[政治迫害~剷除異己]

2017031700:27

法界有句流傳的話:如果法官要判你有罪,他可以幫你找100個理由。反之,他若要判你無罪,也可以幫你找100個理由。
 這就是台灣司法的不確定性,有罪或無罪全憑法官的自由心証,然後説司法猶如皇后的貞操,外人不容置疑。
 正因如此,政治力極易介入司法,使司法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。政治介入司法的方式有三:一是明目張膽直接對司法官或其上級下命令,一定要羅織某人入罪。二是用較隱晦手法暗示司法官,應該怎麼審判,而事後也確實看到清楚明白的賞罰升貶。三是借由某權威人士放話,製造社會順昌逆亡的氛圍,聰明的司法官員自然懂的看風向辦事。
 所以不要再談司法是皇后的貞操,歷史上皇后是淫娃蕩婦毫無貞操的例子比比皆是。也別再侈言司法改革,改革者就是把不聽話不上道的司法官員給革除掉,好讓司法成為政治鬥爭整肅的得力工具。
 說了這麼多喪氣話,也説點有建設性的。馬英九這個案子擺明是政治起訴,雖是個刑責不重的小案子,但弄不好就得坐牢,也會成為下波政治鬥爭訟海攻勢的破口。因此明知是政治起訴,也要設法解套脫困。
法官在審判心証上必須查明犯罪動機,也就是「犯意」,即「犯罪之故意」,若犯罪的動機是善意,例如雖有洩密之實,卻是為國家更高利益,即可構成判無罪之理由。這也是馬英九不斷強調他找黃世銘是為司法關說涉及立法院長、法務部長、高檢署檢察長、在野黨大黨鞭,此一司法關說已可能引發動搖國本的政治危機,所以他必須做危機處理,因此雖存在洩密之法律事實,卻是基於對國家安定的更高善意。既無犯意,且基於善意原則,自然應予無罪之判決。
 上面是我對馬英九「訴訟策略」之建議,不過戰略對了,戰術層面也不能亂了套。在檢察官偵查過程